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对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么对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在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时候,要想做出进一步的处理,那么就要先对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究竟这个责任是怎样划分的呢?而具体又需要承担多少的责任?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1、驾驶人与所有人为夫妻关系的情况
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管理,因此无论所有人登记为哪一方,驾驶人为哪一方,事故责任最终均由家庭承担。但是,如果夫妻对财产管理、车辆使用等有单独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应该按照约定办理。
2、驾驶人与所有人为为借用车辆关系
一般亲戚朋友间借用车辆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驾驶人在使用借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事故认定书对于驾驶人需要承担责任的,一般由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相应责任。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受害人能证明所有人有过错的,所有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明知道机动车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或者明知道借用人没有合适的驾驶资格、醉酒等情况。
3、驾驶人与所有人为租赁车辆关系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使用人和所有人(出租公司)之间或者一般个人和汽车租赁公司之间。对于以协议形式明确租赁使用的出租车驾驶人和所有人之间(承包关系也属于租赁使用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长期租赁关系),车辆的使用是因为租赁关系发生的。在租赁期间,车辆的营运收益由驾驶人获得,所有人依据协议获得相对固定的租金收益。实际上所有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根据风险控制和风险利益归属一致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所有人没有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
4、机动车已经转让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
机动车所有人已经和买方达成协议并且已经交付机动车给买方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比较特殊。此时机动车车由买方占有和支配,实际上所有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和控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虽然登记车主为卖方,只要卖方能证明已经将车辆交给买方占有,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但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5、雇员为雇主(车辆所有人)开车的情况
雇员(驾驶人)在为雇主(车辆所有人)开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应当由驾驶人承担的责任应该由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雇员(驾驶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驾驶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多少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了五种,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不同责任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划分的,而不同的责任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承担的赔偿比例是不同的。关于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烟驾车算不算醉驾?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烟驾车算不算醉驾?根据法律规定醉烟驾车算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


·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交通事故要关押多久才能判刑?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交通事故中重伤和轻伤是如何鉴定的
      交通事故中重伤和轻伤是如何鉴定的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计算?有哪些标准?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展开介绍。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答辩状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答辩状答辩人:熊___,男,汉族,生于19___0年5月20日,___市忠县人,住忠县___镇___村二组。被答辩人:郭ZZ,男,汉族,___省广州市人,生于1921年5月8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 答辩人...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一方还需要承担对事故认定的不利后果,一般在可以查清的事实基础上做出认定,无法查清的,会归责于逃逸一方。无证驾驶的主要规定是:(1)机动车驾...


·30岁交养老保险需交几年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必须满规定的最低年限,一般是15年,到退休年龄才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有工作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保,缴满15年,可以停止缴费,但这样直接影响以后退休金待遇,建议也缴费到退休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
      一、上诉状格式范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样的?(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


·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应该是先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然后对伤者和财产进行抢救,尽可能的减少因为车祸造成的损失。当然,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出现二次事故伤害。那要是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话,此时的责任该怎么进行认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责任怎么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