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比例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统一规定,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确定分保比例。但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项目法人同意。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且只能分包一次。《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检索报告。



·什么是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单位签的劳动协议就是为了确定他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能有个保障,企业在与大批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为他们拟定相关的合同并帮公司代理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那么,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谁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受伤,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谁来申请工伤认定呢?而当事人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又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由谁来申请 1、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由于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工程单位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是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才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也是十分常见的,为此,相关单位制定了工程质量的处理制度,对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等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工资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如何规定工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水利工程工人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


·一、有社保卡就有网签劳动合同吗?
      一、有社保卡就有网签劳动合同吗? 是有网签劳动合同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


·2023年工伤鉴定时间为多久?
      生活中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人为无法干涉的意外,导致工作人员出现身体上的伤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给予工伤职工一定的伤残补助金,而申请工伤鉴定又需要一系列正规的流程,那么2017年工伤鉴定时间为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不一定,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不需要赔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劳动关系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有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若劳动者因为意外事...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们国家在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法律一起完善的还有工伤鉴定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公民拥有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这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鉴定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