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决水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常常会发生一些村组的村民之间,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或者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区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决水罪的关键是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如果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即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决水罪,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一般的决水行为,主要是依靠民事的或行政的方法加以解决。
二、决水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分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在现实中,决水行为既能影响农田灌溉,也能使工农业生产因缺水而停产,从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二者有明显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使生产经营秩序受到破坏,造成犯罪对象即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物品、工具的毁坏,但尚不属于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决水罪则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决水罪的决水属于危险方法,既可以使大范围的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危害,使大片农田被淹,重大公私财物受损害;而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不属危险方法,只能使大量的水流失,或使小范围的农田被淹,或使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破坏,其在损害的严重程度上不及决水罪。而且,从水量上看,决水罪所决的水,一般要大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
(3)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决水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和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由此可见,基于破坏生产经营故意而决水,因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又构成决水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从一重罪的原则处断即按决水罪处断。
三、区分决水罪未遂与既遂的界限
划分犯罪既遂和未遂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条对决水罪的规定并未将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作为法定构成要件,行为人只须实施决水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及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有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现实危险,就视为决水罪构成要件齐备,即构成犯罪既遂。至于认定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应以决水后水流开始冲溢为标准。因为水流具有巨大的冲刷力,水势一旦失控,往往借助于冲刷力愈冲愈烈,从而构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如果行为人刚着手破坏水利设施,或者在破坏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致使所决之水流开始冲溢,即为决水罪未遂。
上文中通过对决水罪罪与非罪、既遂未遂以及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分,为您仔细的认定了一下此罪,相信日后您一定能够准确的判断出此罪。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民事案件中诉讼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那么,刑事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与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时效有多长?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


·诉讼时效会因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 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百分之五十的依据是什么
      看到别人的东西就想要通过某些不正当的手段去占为己有的,这些人实际上个人思想品德就存在很大的问题的,甚至久而久之的就会直接转化成为小偷小盗,更进一步的话就构成了我国刑法当中的盗窃罪。盗窃罪当然是跟偷盗的数额有关系的,最近在留言板上有人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百分之五十的依...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是为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合并执行,合并后行政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


·组织卖淫罪次数怎么算
      在组织卖淫罪中,大部分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组织卖淫是不是以次数定罪?”组织卖淫罪的定罪与组织卖淫的次数有多大关系呢?是不是次数越多,追究的责任越大呢?下文中,我们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 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盗窃罪单处罚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里面,《刑法》中规定了这样一个量刑档次,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也就是说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盗窃罪可以单处罚金的,那一般盗窃罪单处罚金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单处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部1992...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一、诈骗罪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


·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抢劫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它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曾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沈阳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沈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了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罪犯,在诉讼过程中其实可以委托律师来争取一下缓刑,而一旦被宣告缓刑的话,则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而此时也有可能被监外执行,也是不需要实际在监狱服刑的。那么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是什么
      拘留所拒收的10大疾病是什么看守所关于不予关押的疾病的规定主要包括患者有精神性疾病或者会传染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有其他情况特别严重的疾病,可能会导致死亡或者生活没办法自己处理的疾病的不能关押;怀孕的妇女和刚刚生下孩子不满一周岁的母亲不能关等等情况。具体来说拘留所不予关押的疾病类型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