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于拒传军令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对于拒传军令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拒传军令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认定条件(一)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其区别在于: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违抗作战命令罪则是拒不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拒传军令罪,也表现为不作为,即拒绝达军事命令。但拒传军令罪的行为人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传达,而违抗作战命令罪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执行。2、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军职人员,而违抗作战令罪的主体,是接受命令的下级部属人员。(二)区分本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编造事实,致使军心混乱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1、在主观方面,战时造谣惑众罪往往是行为人在作战能力和作战结果上,夸大敌人贬低自己,目的在于动摇军心;假传军令罪则是编发虚假命令,其目的在于破坏作战部署,但从后果看,当然有涣散部队斗志的情况发生。2、主体方面,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参战人员的军职人员,而假传军令罪的主体一般是参战人员中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人,是军人中的特殊主体。我国法律上对于拒传军令的违法事实认定情况,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可以基于上述法律中不同的违法情节来进行量刑处罚,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法律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


·决水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常常会发生一些村组的村民之间,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或者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区...


·刑事申诉状范本的内容
      刑事申诉状是用于对审批结果不满意或要求撤回诉讼的时候,因此刑事诉讼的格式必须要合格规范。那么其格式规范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刑事申诉状范本,以便您能够更好地了解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和重要点,写出规范的申诉状。 一、刑事申诉状定义 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应该怎么量刑?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其实是很相似的,毕竟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了故意,并且也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因此,现实中,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怎么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怎么提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怎么提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
      寻衅滋事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不仅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还给他人带来伤害。所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中国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对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如手枪、步枪、冲锋机枪等;民用用枪如有膛线猎枪、散弹枪、火药枪等狩猎用枪,小口径步枪、手枪、...


·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务侵占罪吗
      打游戏是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之一,但是有的人沉迷于游戏中,甚至为了在游戏中购买好的装备不惜侵吞公司百万元,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是大多数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就不知道侵吞百万买装备究竟会不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下面就来告诉您。一、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


·侵占遗失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遗失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情况下,并且将遗失物自己保管的行为,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无因管理。国家将这种行为不定性为犯罪,不过我们在拾得他人遗失物之后,并没有权利对拾得的遗失物进行处分。如果我们实施了对失主权利侵犯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么,侵占遗失物罪的立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