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抵押给高利贷能要回来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杭州买房子有什么新政策?
      杭州买房子有什么新政策? 杭州房管局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认房又认贷限购政策。通知明确规定了限购人群,限购范围,同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认贷标准、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 一、限购人群 1. 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


·将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共同财产,房屋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由于住房补贴也具有工资性,故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房产证如何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房产证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房产证处理: 1、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直接申请继承变更,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输入微机受理; 2、7个(有些地方时间可能长些)工作日后,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持交...


·商业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商业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商业房屋转租合同模板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理论上是可以推迟还款的,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


·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发生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力而进行的法律行为。而房屋租赁也需要当事双方签署一份合同,那么,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 房屋租赁是双方共同的行为。所以准备资料当让也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租方需要准备什么,另...


·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


·夫妻一个人可以购房吗?
      夫妻一个人可以购房吗?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签订婚姻财产协议的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管是写的谁的名字,花的谁的钱,都应当算作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你购买房屋的流程和夫妻共同买没有什么区别,持身份证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钱款,再办理过户即可。根据我国《婚姻法...


·房产遗嘱有哪些方式
      公民就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对房产做出处理。实践中,就房产遗嘱来看有哪些方式呢?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不然的话就不能真正获得所有权。那到底房产遗嘱该如何过户?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遗嘱有哪些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