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对于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具体情况,是需要基于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相关认定条件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犯罪分子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以及造成的后果不同的,那么最终所认定的量刑情况是不同的。


·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时间?
      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时间?盗墓从犯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是多少
      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是多少?我们知道,由于知识的专利权,知识产权又很容易被侵犯,因而我国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你知道在定罪量刑过程中,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知识产权要如何进行赔偿,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是多少吗?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侵犯知识...


·被判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定?
      在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娱乐行为和娱乐方式多种多样,许多人都喜欢观看电视剧、电影等影音作品,但还是有一些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精神空虚、心态不端的人热衷于观看淫秽音像,而少数利欲熏心的经营者为了迎合这些人,提供场地、设备、片源,播放淫秽音像,那么,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


·假想防卫如何定罪
      根据《刑法》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防卫过当,假想防卫应当按照造成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


·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钱? 敲诈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额为2000元-5000元以上。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累犯增加多久刑期
      没有具体规定。《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刑事辩护词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辩护律师在选择无罪辩护之前,要充分了解案情、辩护律师了解案情之后,要对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同罪名相关案例进行收集、整理。辩护律师决定无罪辩护前,需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充分尊重被告人本人意见。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八种情形有哪些?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网络诈骗随处可见,不少居民都受到过其危害,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按照规定,网络诈骗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就构成犯罪,还有其网络诈骗的8种情形也会被定罪处罚,行为人触犯其中一条都会受到刑法的制裁。下面就由的我们具体介绍下吧。《...


·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提供,是指将虚假的有关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


·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区别在我国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非常高的。这是因为非法集资,他损害了我们国家的利益,所以对于这种行为,必须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同时非法集资罪在刑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区别在我国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罪与非罪的区别在我国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