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一、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民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5、有法定代理人的,需要另外提交:

(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7、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1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申请执行书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上述文件都应提交原件查验。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针对于在法院给出了判决结果之后而不履行各自的责任所要实施的行为,对于此行为是可以由法院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询,如果确定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就可以暂终止履行,如果有钱而不履行,那么就可能会构成犯罪。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一、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 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审限是多久,只是规定了谁有权审批此请求。 根据《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怀孕监外执行一般一周需要报到一次,报道次数每个地方均有所差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协议书合法吗?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协议书合法吗?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协议书合法吗? 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


·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异议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设立了执行内部监督程序,对执行异议消极审查行为进行监督。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异议人以下级法院消极审查行为为由提出异议的,上级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属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以通知的方式指令下级法院在法定期...


·执行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是什么?
      执行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是什么意思 一、执行局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是什么意思 从法学角度讲,限制高消费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间接执行措施就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限制高消费令对当事人的影响是: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 一、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12种。 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 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的规定。财税。 3、强制履行。如《兵役法》第61条的规定。 4、遣送出...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二、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