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致死赔偿哪些项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的内容是什么? 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到医疗事故的家庭都会十分悲痛,但是医疗事故如果是由于医院方面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引发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就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的请求。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婴儿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是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专门机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分别设立省(自治区)、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三级鉴定委员会;直辖市设立市、区(县)二级鉴定委员会,...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社会上医疗机构的繁杂,医疗相关人员的素质高低以及我们人民对于医疗人员的不理解等因素,导致社会上经常出现医疗纠纷。从而也导致我们医患之间的关系,逐渐紧张。国家为了改变这种社会现象,就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那么,合法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一、合法...


·住院医师有没有处方权?
      住院医师有没有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点不具有处方权。处方权是指具有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力。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
      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绝对时效是多久现在在医院中发生的医疗纠纷逐渐增多,当医疗事故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了解法院起诉医疗纠纷的时效是多久。有很多患者是在医院侵权之后几年才去申请法院诉讼的,如果超过了法院起诉的时效的话,法院就会拒绝受理这个案件的。 一、医疗纠纷诉讼的绝对时效是...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
      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对于患方当事人来说,先封存并复印病历。这是最必要进行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在医疗纠纷当中,医院的住院病历或者是门诊病历以及其他的诊疗材料都是第一手,而且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对患方当事人首先应该向医院的医患办公室或者...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生虽然比普通人更清楚该如何治病救人,但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下,但因为误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可以要求赔偿。那一般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合作医疗去哪里办理
      合作医疗一般是到乡镇的民政部门去办理。合作医疗需要拿着户口册和身份证,带上两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民政部门医保办办理。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基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方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挪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县(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按规定...


·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小孩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