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怎么处罚?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处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伪造和变造国家的价证券行为完全是违反了国家对证券的管理规定,这也是很容易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 ,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照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新婚姻法前结的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双方在欲离婚时,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由于我国西面婚姻法是于1982年颁发的,很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夫妻不知此时离婚该适用哪部法律,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故而绿树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新婚姻法前结的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
      所周知,关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其中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应该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社会中存在着故意诽谤或侮辱他人的情况,因此损害了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应该予以处罚。那么贴小字报侮辱...


·再婚财产分割
      再婚财产分割,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因此,对于再婚财产分配,我们从再婚个人财产如何分配及再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两个方面来说,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再婚财产分配涉及的继承问题。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未服刑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实践中这样操作的很少,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另一方往往都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起诉时,应当...


·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如何处理?
      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如何处理?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通过正常、真实的舆论监督曝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及服务,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系社会大众维权的正当、合理途径。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优先选择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并注意保留票据和商品等必要证据。...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


·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与协议离婚有什么不同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却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到底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这显然是不利于夫妻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毕竟都不清楚肯定在做出选择的时候也就会犹豫。那到底这个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


·根据民法总则家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一、根据民法总则家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根据司法解释...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一审判决无罪国家赔偿有吗 一审无罪,是没有国家赔偿的。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