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阳盗窃罪3200元能判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涉嫌盗窃罪,要根据涉案金额、有无自首立功、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刑期,盗窃3200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初犯可以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均属于量刑情节。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如何认定,主要关注的是自首与谅解如何认定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自首是从轻减轻刑罚的法定情节,谅解是从轻减轻的酌定情节,这两个量刑情节如何认定是刑事诉讼参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下面,我们将这两个问题做一个整理,请借鉴。 一、...


·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有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身份较为特殊,诸如患有疾病,或者怀有身孕,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于哺乳期,此时,处于某种目的会对这部分人采取特别措施,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法中的孕妇,哺乳期妇女 (一)...


·收购偷盗的物资怎么判刑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


·未成年犯罪是前科能否作为后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未成年人,具有很多的特有的特点,对此,我国也是出台了很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未成年。但是,未成年犯罪,也是需要进行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另外,如果是对于未成年犯罪是前科而言,以后再犯罪,能否作为后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呢?对此,我们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吗 聚众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
      要是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判处了缓刑的话,这对罪犯来讲就是很有利的,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这也仅仅限于主刑,附加刑仍旧是要执行的。那实践中,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致人轻伤怎么判 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


·常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当中的具体行为,主要都是对公共秩序作出了破坏,侵害了国家保护的法益,因此才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此罪的处罚不同。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常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吧。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


·浅析刑法修正案八对尸体器官摘取的新增规定
      随着经济科技各方面飞速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也紧随起脚步逐步完善,而器官移植的医疗科技水平的提升也要求大量的器官供体,供体来源也成为法律需要严格控制的一方面,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对尸体器官摘取有哪些新增规定呢? 新增的规定中规范划分了哪些罪名呢? 《刑法》修正案(八)定三十七规定:...


·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是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的犯罪,对其适用剥夺生命的刑罚,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实践中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另外现实生活中杀了人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故意杀人罪要怎么赔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杀人一定会处死刑吗?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回答...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是怎样的?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山东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