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月利率3分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为利息为3分的话,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若民间借贷月息在2分(年利率24%,换算成月息,即月息2分。)以内,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时,出借人提起诉讼,会得到法院支持,这表示月息2分以内是合法的;若月息超过3分(年利率36%,换算成月息,即月息3分),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会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在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前债务怎么分配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公司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律对策一: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但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 一是保全...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撤销权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是什么?社会交往中,双方因某一事达成协议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对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有时候签订和买卖合同,还是会有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拖欠货款就必须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无法解决的纠纷就需要走法律途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法律依据和起...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


·个人之间借款是很普遍的,只是个人之间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吗?
      个人之间借款是很普遍的,只是个人之间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吗?在实践中,即便是借款需要用途,但借款人不诚实告知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比如:借款人借钱是为了赌博,但害怕出借人知道后不借,所以撒谎。那在法律上,借款用于赌博的是否还应归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一、要约定借款的用途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


·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一、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援助也应该能够算作司法建设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在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也是通过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已经发生的实际案例,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援助体系。法律援助既不允许被滥用又要真真切切的帮助到那些有需要司法救济的当事人,因为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法律援...


·还款是否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
      还款是否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