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要求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满足以下标准可以立案: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2、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罪不宜区分主从犯吗?
      一、诈骗罪不宜区分主从犯吗? 诈骗罪可以区分主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从犯的认定主要基于两种表现,一种是在诈骗行为实施时起次要作用,另一种是起辅助作用。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


·42天不批捕的还会被判刑吗?
      一、42天不批捕的还会被判刑吗?不一定,判刑的依据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法律与否,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刑诉法关于存疑不起诉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诉法关于存疑不起诉的规定有哪些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在我国到底什么叫缓刑一年
      可能一般民众也只是知道我国刑法当中是有缓刑的这样一种制度的,但是如果不是从事的专门和法律有关的工作岗位,而且自己平时的生活也都是遵纪守法的,肯定平时也不会特意的去了解一下缓刑的相关细节性的问题。可能有些人是自己身边的朋友被判处缓刑一年的这种决定以后,有些搞不清楚在我国到底什么叫缓...


·利用抢号软件抢号可能构成犯罪
      近年来,很多医院网上预约挂号、尤其是专家门诊一票难求,往往刚刚开放挂号,就已经被抢光,这背后有很多是黄牛通过抢号软件的“高科技手段”,将医院本就紧张的号源抢走,这类软件程序通过伪造数据包,突破了医院后台服务器仅允许与官方预约APP交互及仅允许与手机端登录微信进行数据交互的防护措施...


·中国刑法运输假币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运输假币罪怎么立案?《刑法》之中并没有关于运输假币罪的立案规定,具体的立案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


·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而在对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就要充分考虑具体的犯罪情节。下面,我们带来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您进行具体了解。 1、法定刑在拘役、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幅...


·构成票据诈骗罪如何判刑处罚
      构成票据诈骗罪如何判刑处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可以说盗窃罪与贪污罪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通过一定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实践中具体构成的罪名却不一样。其中,我国对贪污罪的处罚自然是要比对盗窃罪的处罚严重一些的,那实践中究竟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吞、窃取、骗...


·对于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
      对于无罪释放有赔偿金吗?无罪释放是有赔偿的;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当事人被逮捕后或者被判刑后执行刑期的,被无罪释放的,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


·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长时间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长时间判刑?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