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2023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什么时候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些社会危害特别严重,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特别言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经过20年以后仍然没有被社会遗忘的一些重大犯罪。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以后即使认为必须追诉的,也不得追诉。在时效的计算上,根据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其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例如:对于非法拘禁罪,属于典型的继续犯,在非法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时,成立犯罪既遂,在非法拘禁状态结束时犯罪终了。因此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应当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设立追诉时效制度的目的显然不是故意放纵犯罪,而是为了有效地实现刑法的目的。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惩治现行犯罪活动,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二、在以下情况下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事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赌博坐庄一般怎么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需根据赌博事实而定,轻者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涉嫌赌博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政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在我国拘役是否能分批执行
      拘役一般都是由我国公安机关执行,在短期之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最轻的处罚制度。可是有一些公民可能对我国的刑法制度的了解是非常模糊的,可能有的时候见到过法院在强制没收他人财产的时候,是可以分批进行的,所以甚至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拘役是否能分批执行? 一...


·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在影响社会秩序的各种事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但不能否认的时候也有少部分公民行为是非常恶劣的而被刑法归纳为是涉恶的犯罪行为,但很多人在作出这些恶劣行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其性质。那么, 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一、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涉恶案件共“九类...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于死刑的执行您一直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


·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与渎职,在我国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失职罪与渎职罪,咋一看可能很多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尤其是在量刑标准上面。那究竟我国对失职渎职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失职罪 刑法中有下列相关罪名与失职有关,如:失职致使在...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进行辩护?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时候,一定要本着一切都是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原则来进行,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进行一个具体的辩护,千万不能够扭曲法律,也不能够对事实来进行一个伪造和篡改,否则就会有相关责任承担。刑事辩护是律师的主要业务...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
      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网络诈骗案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成为了我国多发的案件之一,有的地方甚至全村人都在从事网络诈骗犯罪,可见网络诈骗犯罪的影响十分广泛,也是我国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那么,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网络诈骗...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实盗窃犯罪在实践中是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的,那么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集资诈骗罪是法定罪么?
      随着我国民间借贷的飞速发展,其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借贷的名义搞集资诈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我国对集资诈骗的打击力度也一直很大,刑法中有明确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明确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是法定罪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集资诈骗罪是法定...


·盗刷信用卡构成什么罪
      根据具体情况定。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盗窃罪。如果是恶意透支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