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标准: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一、新公司法董事长能兼总经理吗? 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职工权益被忽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这些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国在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类型?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毕业后选择创业,如果成立企业的话,在刚开始运营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是比较大的。靠几个人出资肯定不能满足企业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必须要对外融资。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融资渠道越来越广。那么,创业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类型?现在我们总结归纳下相关知...


·股份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份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设立流程主要是: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


·公司法人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人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人职务侵占如何认定?公司是出资人共同的财产,动用公司的资金必须征得出资人的全部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同意而动用公司财产,并且从中私吞公司财产,通过自身的权力从公司中为自己捞到不正当的好处的行为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


·公司出去玩不想去被要求加班是否合法
      公司出去玩不想去被要求加班是否合法?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需要的资料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股东投资份额 4、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注册地址 (二)注册流程 1、 核准名称: 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


·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一、公司买股份股东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方式: 1、股权确认 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如果双方...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首期实际缴付...


·分公司能签订质押合同吗
      如果分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就可以签订质押合同的,那么在确定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时要确定分公司是否申请了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申请了营业执照后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分公司没有申请营业执照那么就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事会前,实行一名执行董事,则不算一届),一般按照章程约定的三年一届,三年后可连选连任,但三年后就是第二届。期间当有公司增资扩股情况发生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