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结合两人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做判决考量,判给更有利的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如果月收入4000元,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给1000元的抚养费是比较合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起诉离婚立案材料证据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由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即可,无需通过法院。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那么,起诉离婚立案材料证据都有哪些?我们将会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立案需要...


·兄弟姐妹抚养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兄弟姐妹抚养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同...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但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收入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公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呢?接下来我们就离婚协议变更相关问题来做一简单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若有子女的话,一般免不了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这里的抚养费与一般的抚养费不是同一含义。一般的抚养费指的是父母或者其他与未成年的孩子有抚养关系的人,承担了孩子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这里的抚养费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指的是当事人不能履行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时,...


·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很多相关手续其实在实务当中的践行程度根本不像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并且有些当事人甚至在离婚的时候在开庭时根本控制不了情绪,那么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家庭征收的一种费用,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生育政策,可以将社会总人口控制在一个环境和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也就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收费,比如下面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就是其中之一。 一、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告? 一、没有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的,此时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而这个费用也可以说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那么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国家规定的子女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然而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