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要素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均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处的谋利,不同于经济活动中依法经营,获取的正当利益,而是谋取暴利、追求不正当的高额经济利润。就行贿方而言,旨在通过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谋取高于其提供的商品、劳务服务所应得的公平利润,其动机还可能是为了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最终进行垄断经营,谋取暴利。

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如果行贿数额较大,但是在公诉前能够主动交代犯罪行为的,也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能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一般骨盆骨折可能十级,一般骨盆多发性骨折可能九级。但还是以鉴定为准,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劳动法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旷工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赔偿的。 以下情况可以得到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


·离退休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受伤的,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可以,根据最高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二十六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条例费,在其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


·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银川市规定如何书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银川市规定如何书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一、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汕头招聘网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纠纷,也是特殊的合同价纠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纠纷,也是特殊的合同价纠纷。很多人都很关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问题,因为只有了解了建设工程纠纷的管辖问题,在发生纠纷之后我们次知道去哪里的法院起诉,才能迅速而有效地解决纠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存在的同时也同时存在矛盾,一方面是用人单位获得劳动力,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从中获取报酬,如何使这种利益关系规范化呢,这就要提到劳动合同了那么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协商解除 协...


·员工加班没工资怎么算?
      员工加班没工资怎么算?员工加班没工资的计算基数的话是需要按照本人的工资来计算,当然这一部分的工资的话,他是有几个大部分来构成的,其中的话就包括一些工资奖金等,比如说劳动法当中的44条规定的,就包括加班加点和特殊情况下所支付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


·教师被幼儿园辞退要赔偿吗
      教师被幼儿园辞退要赔偿吗 一、教师被幼儿园辞退要赔偿吗 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