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一、取保候审买火车票能被发现吗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我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不断的赚钱才能过的更好,因此我们除了工作还需进行投资赚钱,通常都会选择银行风险较小的理财,而有时候赚取更多钱就要进行卖股权,这就涉及到股权转让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那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一要交税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发现司机酒驾的话,那么酒驾和醉
      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发现司机酒驾的话,那么酒驾和醉驾是有着两种不同的处罚标准的。虽然说在生活当中,如果司机酒驾的话,可能在酒驾的过程当中会慢慢的演变成为醉驾,只要在吹气的时候达到的标准是醉驾,那么性质就比较严重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 ...


·恶意别车应入危险驾驶罪吗?
      恶意别车应入危险驾驶罪吗? 一、恶意别车应入危险驾驶罪吗? 是应入了危险驾驶罪的; 别车处罚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决定 如果是高速上恶意的别车,在没有明显严重后果、情节偏弱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不妨将“使用交通工具恶意拦截、妨碍他人车辆行驶”的行为也列入其间,从而让交警在...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如何收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简称105号令)将从2009-4-1开始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天价滞纳金问题也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对公安部的新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4月1日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


·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法庭认定这些情形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那么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


·哪些部门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您的日常生活中少不了和交通工具打交道,也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此时如何处理成了您关心的一个问题。而这就使得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运而生。那么,在签订协议书后,双方又如何确保各自的权利得到主张,各自的义务得以履行,又哪些部门机构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和认定。下面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 一、...


·分期付款车辆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怎么判定?
      现代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加上近年来的车贷房贷的便利,很多人们会选择分期付款来减少经济压力,那么万一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分期付款车辆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怎么判定呢? 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购买方使用该车致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