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被告人不出庭法官能判离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能。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这个问题,由国家国务院经国务院令所颁布一些法律法规中可以找到。此部法律对社会抚养费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约束和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保障了不同子女条件下所需执行的利益,以下内容就是法律内容的节选。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一、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有几种结果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一、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重婚罪吗 知道丈夫结婚第三者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


·起诉离婚是否通知单位?
      男女双方婚后因为感情不合,双方可以进行离婚处理。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双方对离婚的各事项处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诉讼离婚则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通过法院的审理进行判决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是否通知单位?详情参考下文。 一、起诉离婚是否通知单位?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


·近亲结婚有怎样的危害
      现实中,并不是只要属于亲戚那么就不允许结婚,《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只是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而近亲主要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主要是因为近亲结婚会带来较大的危害,那到底近亲结婚有怎样的危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近亲结婚有怎样的危害 近亲结婚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的机会...


·应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书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的则是离婚起诉书。而书写离婚协议书也是一门学问,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才有可能对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那究竟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定协议的时候不要意气用事。 一定要考虑成熟,...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在我国,由于离婚现象变得很常见,很多人觉得离婚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儿。其实,离婚对于我们人生的发展起到重要影响,是需要经过我们慎重考虑决定的。在离婚中,由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容易使离婚案件增加难度。我们在下文将针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数额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子女...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的,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


·一、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判罚?
      一、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判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再婚后死亡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再婚后死亡婚前财产如何分配?再婚后死亡的,婚前财产也是属于一方所有的,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