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信修复公司违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征信修复公司违法吗?

正规经过审批的不违法。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是征信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个人和企业征信业务属于后置许可,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相关征信业经营许可证,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征信业务。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按照修复条件和程序,失信主体可以自行办理不良征信申诉及征信修复,也可以聘请代办机构办理。代办不良征信申诉及征信修复,属于商务服务业。依法成立的征信修复公司可以从事代办不良征信申诉及征信修复业务。如果代办公司以欺诈等不法手段从事征信修复业务,可以向征信业主管部门举报。

根据零迹征信整理,目前国内征信修复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4点:

1、《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四章异议和投诉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

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节选第四章第三条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

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使用超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

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

3、《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时主动发现、经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申请或投诉发现信息不实的,应及时告知信息提供单位核实,信息提供单位应尽快核实并反馈。联合惩戒措施在信息核

实期间暂不执行。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因错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损害有关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支持有关主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非主观故意和轻微或一般失信行为的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渠道。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

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

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因错误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错误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虽然征信非恶意逾期是有方法挽救,为了不影响大家日后的金融借贷业务,零迹征信建议大家还是要按时还款,珍爱个人信用。

零迹征信(天津)有限公司致力于信用修复服务。修复范围包含信用卡逾期、房贷逾期、车贷逾期、商贷逾期、助学贷逾期、网贷逾期、小贷逾期、消费贷逾期、贷款呆账(非恶意)、信用卡销户(非恶意)、信用卡呆账(非恶意)、信用卡止付(非恶意)、信用卡冻结(非恶意)、信用修复培训与咨询、企业信用修复等。


·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一、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公司级大股东增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一、独立分公司合同可以进行签吗? 可以的,但是需总公司盖章确认,因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最后的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对方签章应当全部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你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对你是有效的,担责任主体为总公司。 还有这取决于分公司是否...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


·个人行贿与公司行贿怎么区分
      一、个人行贿与公司行贿怎么区分 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 (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收购人必须公告...


·企业改制伤残人员的处理方式制度是什么?
      企业改制伤残人员的处理方式制度是什么?任何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地来改革创新,从而让自己的企业具有竞争力,但是一个大型企业的改制必将会给职工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了企业改制伤残的职工处理办法。那企业改制伤残人员的处理方式制度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2、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二、偷税漏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


·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忠实义务的规定是在公司法当中的第148条当中规定公司的一个高级的管理人员,比如说董事间是必须要尊重法律和行政法律的规定,对公司要具有一个忠实的勤勉的这样的一种义务,否则的话就会受到一定的惩处。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法人有股份吗、如果没有那还有没有实际的权力?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公司都是股份制,一般拥有最多股份的人是最大的股东代表,也就是法人,那么公司法人有股份吗、如果没有那还有没有实际的权力?公司的法人可以有股份也可以没有股份,公司的法人是按股东投票来选出可以是董事长或总经理,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按照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