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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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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审理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哪些人需要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量刑的时候,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失职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各地对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但是法院的量刑肯定不能超过法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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