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假药、劣药的存在,是极有可能会引发人员的伤亡事故的,故此具有药品生产资格的商家,需要按照规定选择药品生产的原材料、严格监督生产药品的过程、在药品生产结束之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质检。



·非法拘禁罪从犯会判缓刑吗
      刑事案件发生情况很多很复杂,有些刑事案件很容易被不懂法的当事人误认为不是犯罪更不会被判刑,其中之一就是非法拘禁。那么关于非法拘禁罪从犯会缓刑吗?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你解答。 一、非法拘禁罪从犯会判缓刑吗 非法拘禁罪从犯缓刑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刑诉法最高检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通常情况下诉讼活动当中主体包括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等。从事一些刑事诉讼活动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对于一些规定最高检察院也做出了自己的司法解释,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刑诉法最高检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


·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
      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 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是会被行政拘留的,但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虽然也会计入你的档案,但是性质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这一问题,关键还是要看用人单位的接受程度和你自己的认错和坦白态度。 一、有过行政拘留还能过政审吗 ...


·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拘留吗
      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拘留吗 一、对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拘留吗?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也不一定就需要先拘留,被刑事拘留也不能说明就一定会进行刑事处罚,对以下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一般都不采取刑拘措施: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


·刑事诉讼中什么叫做司法鉴定
      对于什么叫司法鉴定,能够详细说出概念的人不是很多,但是接触过司法鉴定的可不在少数。司法鉴定就是对难以确定的结果进行一次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得到一个符合事实真相的具体法律效力的结果,让法律认可,让当事人信服。但是司法鉴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司法鉴定 ...


·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怎么确定
      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怎么确定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对这一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


·不缴罚金可以减刑吗
      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但仍然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什么
      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什么?涉黄拘留几个小时算治安拘留,但涉黄不会只是拘留几个小时,治安拘留的时间最短是1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长15天。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涉黄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罚:(1) 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会被判10日以上15...


·刑诉法关于监视居住是如何规定的?
      刑诉法关于监视居住是如何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人民越来越关注于自己的隐私问题,尤其是关于自己的居住地址,因为如果受到不法监视的威胁,不仅会对自己有生活影响,还可能会伤害到家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对于犯罪嫌疑人,公诉方有义务对其进行一定的监视,缩小其可能的危害范围。那么我国刑诉法...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已经是缓刑,这种情况一般改不了。只要是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首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只能作为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话既不会改判也不会撤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