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意外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跟死者的年龄、户籍性质是息息相关的,是按照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按五年计算。例如,如果死者今年65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计算15年的,如果死者今年79,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计算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可以在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上进行交通事故调解,但是并非任何时候提起交通事故调解申请都会被受理,那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吗?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大家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
      您都知道我国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惩罚力度很大,如果发生醉驾行为,需要吊销车主的驾驶证,并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应该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责任。但是当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行驶,他人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又该如何判定呢?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车借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法律规定谁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和肇事者谈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一、车祸的赔偿比例该怎么来确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


·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
      由于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比较严重,而此时作为肇事者自然需要对伤者或者受害者做出赔偿才行,但现实中有的人明明有赔偿能力却拒绝进行赔偿,这样显然会对受害者造成损害。那么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赔钱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车撞了怎么要求赔偿 这是属于一...


·交通事故足额赔付
      1 异地出险,需防止陷阱
    
      车辆在异地出险,保险公司会让车主选择在事故发生地或者保险购买地点进行维修。一般来说,如果车辆的问题不会影响到行车安全,建议车主还是回...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打击力度,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醉驾的打击力度,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车的,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另外,当事人还会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那么,醉驾网上显示醉驾吊销禁驾五年么?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醉驾网上显示醉驾吊销...


·一、交通事故受一点小伤要不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一点小伤要不要赔偿? 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


·一、伤残二次鉴定交通事故的时效是什么时候?
      一、伤残二次鉴定交通事故的时效是什么时候?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


·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
      遇到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