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是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哪些是专利权人享受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进行商标申请当然是为了能够成为注册商标,然后获得《商标法》更多的保护。而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会涉及到在先原则,那么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呢?具体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


·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商标具有财产价值,可以为商标权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商标交易。当然商标买卖不像普通商品买卖,商标买卖需要一系列手续。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买卖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核准...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
      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制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


·著作权版权保护有效期多少年
      著作权版权保护有效期多少年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一、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对被撤销的注册商标进行公告的,该商标的商标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如果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一、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


·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同样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个呢?而要是成为了驰名商标后,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两方面的吧。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个我国《商标法...


·知识产权诉讼最高赔偿多少?
      补偿性赔偿是指侵权人所承担的赔偿范围,以填补侵权人造成权利人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为限。惩罚性赔偿是指为惩罚或阻吓严重或恶意的侵权人或阻吓未来其他具有相似行为的侵权人而进行的损害赔偿,是一种给付权利人超过其实际损失的一种金钱补偿。前者侧重从为权利人提供救济的角度考察损害赔偿的功能,后者...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抢注授权以后应该怎么维权?1、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2、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恶意抢注”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