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一直联系不上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离婚一直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直联系不上怎么办?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被告方是故意不出庭,法院能缺席审判,但是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也很少用缺席审判这种审判方式去审理离婚案件的,因此,原告最好还是确定一下被告的下落,如果失踪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当事人为失踪人的。





·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当两人的婚姻走进尽头,一方决定离婚,而另一方不赞成离婚。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情况之下,有一方就会采取分居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当双方因为离婚而对峙公堂的时候,为了让法院判定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又需要哪些证明呢?下面就让 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时间通过以下证据证明: 1、一方在外...


·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与协议离婚有什么不同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却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到底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这显然是不利于夫妻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毕竟都不清楚肯定在做出选择的时候也就会犹豫。那到底这个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呢
      抚养权一直是离婚夫妻最为关注的问题,谁都希望子女能跟自己生活,但是法院只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考虑谁能得到抚养权。虽说抚养权会判给经济好的一方,但抚养权也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变更抚养权。那么大家知道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需要...


·离婚后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离婚后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如何处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


·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之后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之后可以要吗? 可以; 【1】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父母可以继续协商,形成书面意见。 【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个是...


·2023年还能离婚吗?
      2023年还能离婚吗? 一、还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


·起诉离婚女方条件比男方好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起诉离婚在离婚的方式选择中是很常见的,法院判决离婚是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的,但是起诉离婚女方条件比男方好会怎么判,其实离婚的判决,跟实际的条件关系不大,法院的判决需要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具体怎么判,法律自有规定。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院对于起诉离婚的判决。 一、起诉离婚女方条...


·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主张损害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作
      事实婚姻在我国可以说是历史的产物,虽然现在还有一些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新的事实婚姻已经没有再产生了。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之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了同居关系的,并且日后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实践中事实婚姻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那此时事实婚姻的解除该如何操...


·一、一次付清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一、一次付清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法律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最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规定在《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当中。 婚姻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