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补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补偿?轨离婚无过错方一般会有补偿,但需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对于出轨,需要进行区分,如果仅是偶尔出轨,在离婚诉讼中其实是不可以请求赔偿,只有在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进行长时间的同居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对于无过错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请,另外关于一方有过错的证据,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否则关于补偿的请求在司法实践中较难得到法律的支持。二、办离婚手续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综合上面所说的 ,出轨不代表着就会构成过错方,如果要求离婚补偿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有对方过错的证据,并且还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法定事由才能获得补偿,所以,在处理时就要多方面的收集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关于离婚赔偿金的几年有效离婚赔偿金一年有效
      在我国关于离婚赔偿金的几年有效离婚赔偿金一年有效。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二、离婚赔...


·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
      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现代家庭中,父母双方的行为对子女可谓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在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都发现了家庭暴力的因素。夫妻离婚中也有很多是家庭暴力导致的。对于无过错的一方来说,出现家庭暴力,离婚并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如...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


·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或者判决,一旦生效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具体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包括对房产、车辆进行过户、转移占有等等。不过现在却出现了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的情况,那此时应该怎么处理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分割财产拒不执行该怎么办 1、胜诉之后,...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诉讼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


·一、重婚罪构成主体有哪些?
      一、重婚罪构成主体有哪些要求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有配偶”是指男有妻,女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是指经依法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下包括事实...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司法机关起诉来解决。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生子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非婚生子女的男女双方关系只能以同居关系来处理。为了孩子的前途及正常生活,需要至少其中一方对子女进行抚养。抚养方和扶养费的给付方,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上诉。若有多个子女也可用这两种方法决定。协议中可另外规定探视权利和违约责任,以下是协议书实例。 ...


·离婚协议书财产未执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财产未执行怎么办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种类:①因胁迫结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


·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只要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就会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无过错方损害较大,因此,就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夫妻中要是女方有外遇而离婚的话,这个赔偿如何计算。 一、女有外遇离婚赔偿如何计算 (一)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