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子女的抚养费能否强制执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子女的抚养费能否强制执行?子女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子女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在满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之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来变更从而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离婚时双方都可协商解决很多问题,变更孩子抚养权也不例外,协商是很多问题解决的首选方式。(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三)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为离婚时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三、怎样变更子女抚养费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①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②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在我们国家,如果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金额都已经明确清楚,并且是经过法院判决生效的,那么对方如果不予执行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拿到生效法律书申请法庭强制执行。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离掉吗?
      原告史xx。 被告万xx。 史xx与万xx为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x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史xx及委托代理人被告万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史xx诉称,原、被告于xxxx年x月相识,于xxxx年xx月x...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结合两人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做判决考量,判给更有利的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重婚和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


·起诉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一、起诉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


·一、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如何争取财产?
      一、离婚时另一方应当如何争取财产? 如果能掌握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则在离婚分割财产中必然会处于有利地位。不管是谁直接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的时候,可能还更注重保护没有固定工作或相对弱势一方的利益。 如果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应该给予赔...


·女方去世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女方去世后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


·怀孕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怀孕了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还...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法律发给是如果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问题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都很高,有些地方甚至离婚率高于结婚率。在离婚时,若双方有孩子,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受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所以法院在出做出判决前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若孩子太小,如三岁宝宝抚养权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