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有点相似,都是属于羁押的一种,所以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诈骗罪立案后能撤销嘛
      诈骗罪立案后能撤销嘛 对于诈骗相信现在没有人是不知道的,因为现在社会中有太多因为诈骗所以发的犯罪,诈骗罪就是,使用不合理的包括欺瞒、引诱他人将自身的东西转移给犯罪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诈骗罪的获型时间和成立前提是制定了一些特殊规定的。要是诈骗罪已经立案后能够撤销么? 一、诈...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
      ?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担任辩护人等,因此未委托辩护人。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经济困难的人...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
      法官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罪犯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同时也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容作出。而此时就有可能对罪犯判缓刑,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否适用缓刑?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是三年以下...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
      刑九关于绑架罪的刑罚新规定是怎样的?刑九规定任何实施绑架行为构成绑架罪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逃票多少金额会拘留
      如果逃票数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贩毒冰毒500克什么罪?
      贩毒冰毒500克什么罪?贩毒冰毒500克构成贩卖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二、贩卖冰毒多少克判死刑?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


·根据法律规定定罪身份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定罪身份什么意思?根据法律规定定罪身份的意思主要指的就是将特殊的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的进行定罪。法学术语,身份犯的种类之一。在刑法理论上,通常将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刑罚加减依据的犯罪称为身份犯。身份犯可分为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


·盗窃罪可以缓刑吗,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些小孩子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虽然这并不一定会构成盗窃罪,但至少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而要是盗窃达到一定标准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此时盗窃罪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可以缓刑吗 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一般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又没有累犯等限制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而无罪辩护的...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一、新刑法怎样规定的贪污罪? 新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
      刑事案件二次侦查没新证据会放人吗?刑事案件二次退回侦查后,如果还没有收集足够证据的,检察院应该作出撤诉的决定,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