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性无能结果无效婚姻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方有生理障碍并与他人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并没有将患什么病的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对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如果患病一方在登记结婚前没有如实相告另一方,婚后另一方知道了,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患有重大疾病而与他人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无效婚姻中并没有疾病种类的说法,因患有重大疾病而缔结了婚姻关系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



·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般,我们遇到诉讼时即需要打官司的时候,都会找代理律师。律师分为好多种,因此对应不同的法律服务,这一次主要介绍的是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方面的问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国家行政机关而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律师来代理。下面,我们来谈一谈。 一、律师代理申诉国家赔偿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
      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不允许酒后驾驶,更不用说醉酒驾车,那么如果这种车主是没有驾驶证的,那么他们在没驾驶证的情况下还醉酒驾车能考驾驶证吗?根据有关规定,这种情形虽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是由于醉驾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更多数的人是对于夫妻离婚以后的问题难以处理,如果仅仅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那么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不过起诉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分割的话,法院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


·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的时候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需要申请国家赔偿,因此就需要知道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定义和分类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


·关于起诉离婚了多久开庭?
      结婚是双方爱情的延续,但是结婚之后,涉及到双方的家庭,并且结婚之后,生活的琐碎,困扰双方,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宣告双方结束。离婚之后,双方起诉,由于涉及到很多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当事人一般比较着急着开庭,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法院在开庭之前,还要做一些开庭准备,比...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怀孕离婚是否有赔偿?
      在我国出于对孕妇这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女人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此时女方想要提出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下面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怀孕期间允许提出离婚的条件和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一、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一)女方...


·和同一人领两次证重婚算吗?
      和同一人领两次证重婚算吗?不算的;首先,你不太可能和同一个人领两次结婚证。因为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记录已经全国联网,你在办理第2次结婚登记时,如果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能查到你上一次的结婚登记记录,不会再给你办理第2次。其次,假如因为某种原因,你确实和同一个人办理了两次结婚证,也不算重...


·现役军人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


·什么情况下收回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离婚案件中需要处理的一项很重要的问题,处理好抚养权的归属可以最大程度的减轻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但是法院在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时,其判决结果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会由于现实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什么情况下收回抚养权? 一、什...


·超过羁押期限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超过羁押期限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超过羁押期限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超期羁押是涉嫌侵犯到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超过羁押期限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最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


·国家赔偿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其赔偿范围有哪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那么就要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即所谓的国家赔偿。很多时候,在获得国家赔偿时,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这时候就涉及到聘请律师的支付费用。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