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和程序,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整个破产财产清算程序的终点,也是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所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商场破产购物卡怎么办?
      一、如果商场破产购物卡怎么办 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没破产,有接管人,应向接管人要求退还。查询商场是属于哪家公司的。直接上他们的公司找负责人去就可以了。这样他们是逃脱不了关系的。而且在谈话的时候记得录音。如果当场解决不了。就向有关部分投诉。比如工商局。这种情况您可...


·一、破产不良资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采用吗?
      一、破产不良资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采用吗?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人财产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


·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有如下几条: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破产清算中的偿债顺序 一、破产清算中的偿还债务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


·公司破产清算先清偿的顺序是如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


·银行破产清算存款怎么办,银行破产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破产清算存款怎么办,银行破产的规定是什么银行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信任的对象,但是随着政策的改变,现阶段银行已经可以宣告破产,对于银行的破产很多人就非常担忧,因为企业破产后无力偿还的债务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很多人就担心钱存在银行银行倒闭的话就无法再拿会,但其实银行的破产清算政策是...


·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执行中止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执行中止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中关于执行中止规定是什么?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由管理人接收债务的财产,而所有的保全和执行程序都会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


·以房抵债效力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以房抵债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房抵债合同有效。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则以房抵债合同无效或者管...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算程序是什么?一、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1、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2、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