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享有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也不一定是发明人。《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可见,法律对于专利权人的规定是有条件且明确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而不是发明创造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的个人并不是专利权人,不享有专利权;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主要是看是否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或者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体现为:(1) 本职工作;(2) 本职工作以外,单位交给的其他任务;(3) 退休退职,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然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当然,“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允许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如果双方有事先约定的,可以尊重当事人自己的约定。二、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不可分割的发明或者设计分别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判断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的标准,一是看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是否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二是看贡献之间是否存在依存关系,是否仅是整个发明或设计的一部分,即成员的贡献能否分离出来。专利的申请应由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一起提出,获得专利的权利也由他们共同所有。三、委托发明的归属委托发明是基于当事人的合作关系,因此,通常当事人会签订书面合同,主体权利的归属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如果没有协商,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四、合作发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五、受让人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是指通过转让、受赠或继承等方式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人。由于专利具有财产属性,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属于专利权人,当然,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通过转让、受赠或继承等方式而依法取得专利权,并不影响专利权原始主体的发明人、设计人的身份权。(五)外国人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国人有权依法在我国申请专利。这里的外国人,既包括外国自然人,也包括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有经常居所或真实营业所的外国人,享有和我国公民或单位同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同时,我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需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还应该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以及权利要求书,等等。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


·音同字不同的商标是否侵权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先的。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恶意伪造、制...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法》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


·商标还没过初审是否可以转让
      不可以。初审公告不代表商标已经注册完成,还不具备商标专用权,有可能被异议而无法完成注册。因此初审公告的商标不能向像注册商标那样进行转让。其权利还未最终确定。商标转让的条件:1、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比如是个人想买商标,那需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而如果是企业需要买商标,...


·专利服务介绍简介是什么?
      专利服务介绍简介是什么?专利事务服务(原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是专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基于专利审批全流程中的文件、期限、费用、审批进程、法律...


·个人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
      个人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我们销售自己设计和制作的商品的时候,为了提高商品知名度,通常会注册个商标。因为注册商标比较麻烦,需要提交的资料很多,等待审核时间也比较长,很多人会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这样会尽快的拿到商标使用权。那么个人商标转让要多长时间?我们通过本文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权登记相冲突,一般情况下,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低于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版权登记证书作为版权行政机构初步经过审核出具的正式证书,具有比其他证据较强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与作品的署名情况相违背,还是应该以作品的署名为...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一、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 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核准,所以会被宣告无效。 2、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过,使得著作权集体管理有法可依。针对当前存在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现象,通过分析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提出对网络著作权管理保护的有效措施。我们 一、网络著作权概念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是需要进行收取的;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局需要对注册商标进行评审,进行评审时会收取1500元的费用。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