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

一、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直接与出租人协商续租的问题,是不需要通过中介签订续租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四百二十四条【定义】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不能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能够发生效力。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


·欺诈合同能否进行变更?
      欺诈合同能否进行变更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 一、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 一、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费用吗?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有诉讼费,诉讼费用包括如下几项: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


·签肖像权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针对肖像权的这种事情推己及人的也应该考虑到当事人的感觉,肖像权的实际所有者真正厌恶的就是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有一种被他人利用的感觉,想要利用别人的肖像给自己带来营收却又不付出任何的代价的这种想法也太过于自私了。可以和别人协商了以后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合同以后再使用。那么,签肖像权合...


·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一、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么规定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企业会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者进入企业工作之后,许多企业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而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也有不时间限制。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三年试用期最长多久...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我们都知道,合同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来说十分重要,对于一些大公司,其合同更是种类繁多,这就需要对合同进行妥善的保管,以及对合同进行归类管理。那么合同编号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合同编号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使公司合同编号管理合...


·合同变更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在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其实可能会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从而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而最常见的也就是变更合同的内容了。当然,对于合同的变更其实也是有一定的形式,那究竟合同变更的形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变更的形式是怎样的 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


·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普遍存在于法律案件中。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签订合同,双方签字之后就有了法律效力,但是在后续的合作中发生了意见不合或者财务纠纷就可以履行法律中赋予合同的抗辩权,那么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