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竞聘上岗失败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竞聘上岗失败,并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
      劳动者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遭到车祸等意外都可以算作是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是可以由工伤保险赔偿相应损失的。 不过在此之间,劳动者应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认定书获得赔偿。那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书是单位出吗? ...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一、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一般是不能开除员工的,但是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与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还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


·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周末时间本身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不够可能单位会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当然员工也有拒绝的权利。那么员工拒绝单位加班安排,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加班工资是否可以用调休方式来补偿?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周末不加班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劳动者追索公司双休日加班未付加班费能追索2年,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劳动者从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两年内受法律保护。具体程序为: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承接项目必须考虑自身实力,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重视安全工作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建设单位说了算,承包价格、建设工期基本由建设单位定。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往往委屈求全,一旦中标,则容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价格偏低,用于安全生产...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可以起诉他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合同可以起诉他吗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上一休一国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应是平时工资的3倍,即本人平时单个小时的加班费乘以300%。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劳动合同签五年,试用期是多少
      劳动合同签五年,试用期是多少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工伤八级怎样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工伤为11个月本...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发生工伤后,要先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公司根据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给予相应的赔偿。那么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一般是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下面本站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