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的轻微的骨折算不算工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的轻微的骨折算不算工伤看具体怎么伤的,以下内容供参考: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上述有关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相关的用人单位不予赔偿:(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办理时,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收集这类案件的证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相关的案件办案单位根据当事人上交的证据,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受害的工伤人员。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 一、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怎么规避?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建立,也可以通过工作表、工作证等等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这就是因为两种劳动关系的建立方法导致现在很多人有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引起劳务和经济纠纷,所以我们需要做好双重劳动关系风险的规...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


·有哪些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有哪些情况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


·关于加班,有的情况下是由单位安排加班的,而有时候也是因为员工
      关于加班,有的情况下是由单位安排加班的,而有时候也是因为员工自己工作忙不完,而自愿自主的留下来加班,我们称之为自愿加班。那么员工自愿加班的情况下,能有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自愿加班能有加班费吗 员工自愿加班无须支付加班费 (一)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


·2023上海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上海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 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 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属,为本人6个月的工资,供养两个直系亲属,为本人9个月工资,供养三个或者三个以上,为本人一年工资; 3、供养生活困难的直系...


·腰软骨断裂属于工伤么?
      腰软骨断裂属于工伤么?是否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起诉索赔;出了工伤之后应该: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


·申请工伤鉴定过期了怎么办?
      申请工伤鉴定过期了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工厂或者公民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工厂或者公民做出破坏环境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情的时候,是可以依法进行举报的,对于那些造成环境污染的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责任举证责任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依据的介绍。 环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