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般妨害植物防疫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植物防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三)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四)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逃避检疫,或者对特许进境的禁止进境物未有效控制与处置,导致其逃逸、扩散的;(五)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出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的动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后,非法处置导致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流失的;(六)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条规定的重大动植物疫情,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定。妨害植物防疫罪的处罚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妨害植物防疫很有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但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想准确的知道量刑标准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的意见的,因为量刑标准要建立在了解了案情的详细情况上才能分析。



·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可能对于我国刑法方面知识不太了解的人会认为单位犯罪,实际上就是单位里面的员工,也就是自然人和单位一起共同犯罪,但是实际上我国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解并不是这样的。因此很多人都想清晰地知道。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


·建议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意见是什么?
      建议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意见是什么? 现在这个法律的社会,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做什么违法的事情,或者你违法了什么交通法规的话,可能会对你进行行政拘留,那么来看看建议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意见里面有什么吧,里面是怎么规定的那,那些事情需要我们注意。 为准确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拘...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一、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欺诈类经济犯罪。二、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1、从当事人角度,可以将涉众型犯罪分为:犯罪行为人涉...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
      犯罪既遂未遂界定是怎么样的?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种观点,一是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二是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自己创业,虽然我国有创业基金贷款,但是总的来说这些贷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拿到的。并且其数额也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就打起了非法集资的念头。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希望可以给你们一些警觉。 一、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犯罪嫌疑人怎么才算构成强奸罪
      犯罪嫌疑人怎么才算构成强奸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


·如果涉嫌爆炸罪怎么处罚
      涉嫌爆炸罪怎么处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二、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的区别...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出来?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出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证驾驶如果被处以拘留,拘留天数为十五天...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什么?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按照故意杀人罪从轻处理。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刑罚,本条共规...


·单位犯罪个人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企业刚开始成立的时候运营、交易等都是正常模式,可是后来却走向非法经营的道路,那么该公司的犯罪行为即属于整体性的单位犯罪,单位犯罪采取的处罚方式也分为几种,那么单位犯罪个人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单位犯罪个人量刑是怎样规定的(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