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军用物资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 盗窃军用物资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盗窃军用物资罪判刑标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等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多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等。二、盗窃军用物资罪其特征有哪些?(1)犯罪直接客体,是军队的后勤物质保障。犯罪对象是军队所有、保管、使用的除武器装备以外的供军事上需用的物资。如被装、粮秣、车船、油料、药品、建材、器材、物资等。(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秘密窃取军用物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和手段方法,与盗窃罪相同,只是窃取的对象是军用物资。如果现役军人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军用物资数额较大的,应按《刑法》第155条贪污罪论处。(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军用物资的目的。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军用物资罪就是属于行为人以非法的目的而窃取军用的物资行为,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对于执法人员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大小来进行认定,轻者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重者可以高达死刑。



·刑事侦查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侦查一般是由国家的侦查机关进行的,包括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而他们在行使侦查权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刑事侦查原则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对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侦查原则有哪些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立案
      一、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立案 行为人实施了强奸行为,不论既遂还是未遂,都应予以立案,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二、强奸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


·盗窃罪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盗窃罪和抢劫罪都会对公民的公私财物构成侵犯,但其中盗窃犯罪中往往不会涉及到暴力行为,而抢劫罪中的暴力则是比较严重的,这也可以说是这二者之间比较大的一个区别,另外在量刑上面,盗窃罪抢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也不一样。那究竟我国是如何对盗窃罪抢劫罪量刑处罚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醉酒后打架量刑会不会从轻处罚
      不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因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四项行为之一而构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论处。因此,酒后寻衅滋事致人重伤应该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根据《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刑事赔偿方式有: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2、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犯罪算是一种比较古老的犯罪行为,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就将盗窃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如今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已经与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的。同时需要注意,地方不同,对于盗窃罪的具体量刑标准也有可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无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


·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主要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家属代理案件,为自己辩护。我国刑诉法的内容很多,从第三十一条到四十一条对辩护代理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资料和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四...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一、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一般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会判三年以上 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这次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


·刑罚是什么意思
      一、刑罚是什么意思刑罚: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人严厉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二、刑罚种类有哪些?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犯罪事实怎么办?
      一、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犯罪事实怎么办?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