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租金是多少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租金是多少钱?

一、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2019年开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以参考2019年3月28日开远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开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政发〔2019〕20号)文件,此文件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并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之一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人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应为:

(1)城区内城镇户籍(东至东联村、南至白土墙、西至926医院、北至雨洒范围内。下同)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最低收入人群;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外地新调入职工或挂职人员等;

(3)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开远籍进城务工人员和非开远籍外来务工人员;

(4)成年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口薄,如果父母有房,子女无房,或子女有房,父母无房,无房一方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5)成年子女和父母已合租一套公租房,但所保障的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成年子女或父母未租房的一方可以申请;

(6)未年满18周岁的孤儿和虽然年满18周岁,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其监护人保证承担公租房租金的前提下可代其申请;

(7)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3、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条件:

(1.1)无房(包括住房和商铺)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特殊情况超出面积辐度可控制在10%以内)。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住房:

(1.2.1)唯一住房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2.2)离婚时房屋已进行分割且在民政部门备案或法院判决,但因房产在抵押中、对方不配合等情形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2)经济条件

(1.1)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个税起征点的85%)。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车辆条件为:一是自有非营运车辆价值在18万元(含18万元,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以下;二是自有客运或货运车辆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购车发票或车辆购置税票为依据)以下。

二、开远市公租房租金是多少钱?

1、租金标准以元/平方米为计租单位,按建筑面积计收。最低收入家庭1.10元/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分别按不同地段市场租金不超过70%的标准收取。

2、最低收入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不再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对已收取的,承租人退房时租住未满5年(含5年)将退还维修基金,超过5年的不予退还。

3、收租金的时间,以交钥匙日期为准,每月1日至15日办理完手续并完成钥匙移交的从当月起租,每月16日至月末日办理手续的从次月起租。

4、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原则上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和预存电费。

5、承租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费等。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要区分是构成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因为要约邀...


·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国对于注销房屋他项权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保障了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的同时,也保证的他项权利的持有者的利益。那么对于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相对此类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要注销房屋他项权合同,应携带银行出...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对...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房屋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首先按照遗嘱中的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未指定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律规定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配...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配方式: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收毛坯房时验收房屋有什么标准
      对于尚未装修好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统称为毛坯房的。而在实际购买这样的房产时,需要由购房者实际对房屋进行验收,此时有一定的验收标准可以作为参考。那究竟收毛坯房时验收房屋有什么标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收毛坯房时验收房屋有什么标准 屋内只有门框没有门,墙面地面仅...


·二手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
      二手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 二手房常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年久失修,或者使用保养不当,或者是在最初施工时造成的。具体如下: (1)裂缝 产生的原因:裂缝有大有小,有的是表面裂缝,有的是贯通性裂缝。产生裂缝的主要原因是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


·购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违约金的客体通常是金钱,但实践中也有约定金钱以外的其他给付充当的,例如以物、权利、行为充当。 支付违约金一方是债务人,这一点...


·如今买房不能贷款了吗?
      如今买房不能贷款了吗现在买房是可以贷款的,不过要符合以下贷款条件: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有合法户籍;3.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4.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逾期记录;5.有合法的购房合同;6.所购房屋产权明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