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敲诈勒索罪与强制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二、强迫交易罪定义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三、敲诈勒索罪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这两个罪都是非常严重的行为犯罪,这两个罪都是以胁迫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一个是以威胁的手法,另一个是以暴力的手法。同时对于单位为受害主体的,只能是强迫交易罪。一旦遇到先关的问题,需要及时联系警方协助处理。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能双倍赔吗? 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赔偿不全是双倍赔的。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


·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


·驾驶电动车c1会扣分吗?
      驾驶电动车c1会扣分吗?主要看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车属于那种电动车,而且也要根据交警处理情况的,如果交警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到驾驶人名下有C1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车型与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处理的,那么就会扣驾驶人持有驾驶证12分的,如果按照普通违章处理,只需要开罚单就可以了,驾驶...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汽车运输货物遭到损害的情况,这时我们可以根据一些规定获取一定的赔偿。那么,我们究竟可以获取多少汽车运输损害赔偿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汽车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标准的认定: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1999年11月2日经中华人民...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右上角编号可以交罚款吗?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右上角编号可以交罚款吗?1、缴纳罚款,正常情况下需要持交警出具的纸质罚单才能缴纳的。如果你到网上缴纳的话,可以凭处罚决定书上面的编号进行缴纳的。2、按现行规定,纸质罚单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的。过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可...


·关于社保按照加班工资交吗?
      关于社保按照加班工资交吗?加班费需要缴纳社保金。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偿,这些都不是由交通事故当中的哪一方说了算的,国家制定都有详细的赔偿准则。而且赔偿也是要在进行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二)、...


·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什么?
      交通受伤的损伤参与度的评定原则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第5.3条规定:“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在伤残评定中,应当扣除伤残者受伤前的伤、病程度予以评定,否则会加重车方利益损失。损伤参与度评定基本原则...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某某是本单位职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某每月工资为 元,因其系请事假,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予支付。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 月 日说明;1、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出具本证明的单位应带附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