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1]64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车墩镇高桥村北6队(村队组);征收农用地2145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31.60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21487.40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关于同意实施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复函》(沪发改价督(2009)013号)执行,标准为农用地每平方米43.5元、非农用地每平方米43.5元,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沪房地资法[2007]277号)执行,补偿费用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沪价商[2006]第0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粮棉地为2.35元、蔬菜地为4.35元,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执行。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个日内,即
2012年1月19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2011年12月26日前按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联系人:方葎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松江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综上所述,上述的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制定的还是比较详细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严格按照上述的政策来进行执行,执法人员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贯彻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补偿的标准,如果您对于补偿存在异议,也要用合法的方式来进行提出。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按照我国的规定是不可以进行超员的,这样的危害很大,要是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造成的损害往往就是巨大的。而现实中要是有超员行为就要作出处罚,那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面包车超员怎么处罚 超载...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


·酒驾交警怎么处理办法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对肇事者约束至酒醒,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来确定的,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来确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公布的,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说是解决交通事故的第一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多长时间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一起来看...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驾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


·校车超载入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校车超载入刑司法解释是什么?孩子的安全问题逐渐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可以体现出越来越重视孩子的安全。一般孩子的安全遭到威胁的地方就是在来去学校的路程上,因此设立了校车专门接送学生,但有时出现校车超员的现象,那校车超载入刑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


·车险理赔定损技巧是什么?
      车险理赔定损技巧是什么?1、车险理赔须知之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外,车主千万记住还要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相关单据。 2、车险理赔须知之定损维修:出现事故后,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先...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一、交通事故人伤几天出具鉴定报告?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


·车刮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车辆刮擦就是其中的一类,我们在接触这类事件时,有时可能一些原因离开现场,这类情况不算逃逸行为,只要时候到交警处理这类事件,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不算。接受交警处理。可以提出承担全责,但避免认定肇事逃逸。到交警队说明...


·车损险怎么计算
      车损险是指买了保险的车辆因其他原因而导致受损如追尾、车祸等,然后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相应的赔偿。那这个赔偿是怎么算的呢?首先是这个车辆刚开始在保险公司所买的保险费再加上这辆车购买时的价格乘以缴纳保险费的比率,两者的和就是这辆车受损所得的赔偿。一般车辆发生事故后,我们首先都会联系保险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