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一、刑事拘留一个月是去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刑事拘留是关押在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其实,刑事拘留只是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只需要出具刑事拘留决定书,不会在刑事拘留决定书当中写清楚拘留多长时间,也有可能刑拘3~4天以后就提请批捕了。


·判处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成立
      判处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成立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 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


·犯罪者被批准逮捕找律师有用吗
      一、犯罪者被批准逮捕找律师有用吗 有用, (1)提供相关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都知道走私是犯法,而要是有走私毒品的行为,那就是罪加一等了。那么只要走私了,走私毒品的话,其判刑的标准根据走私毒品的量来判定罪行的重不重。毒品的走私随着人们的脑袋的开发,有着贩卖毒品,水面运输毒品,并且可以制作毒品的,那么有着其中一种情况的,会被判其十五年的坐牢,严重的无期徒刑和...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一、关于犯罪预备有哪些情形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


·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存在是为了制约公民的日常行为,而一旦公民涉嫌犯罪行为的相关部门就会介入调差,根据我国的规定相关的刑事案件会由法院根据制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理,那么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解答。 一、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


·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成立累犯吗?
      一、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成立累犯吗?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


·我国刑法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


·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自古以来就存在,在近年来出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诈骗行为,此种现象在法律上被称为是诈骗罪共同犯罪,但是这两种罪名并非一定会一起出现,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先从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犯罪行为。 一、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


·法律中规定刑事案件不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中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掌握在人民检察院的受理,此时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之后需要移动案件给检察院,而此时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话,那检察院就会决定不起诉。而不起诉也是需要按照程序做出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刑事案件不起诉程序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不...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一、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会按照最重的犯罪行为判处刑法,具体处罚如下: 首先,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处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