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强奸罪成立的条件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及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了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幅度。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1)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务中应综合考虑犯罪对象、犯罪手段、情节等情况,以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为根据,确定适当的量刑起点。一般情况下采用暴力手段强奸的量刑起点要相对高于使用胁迫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的;强奸同时有猥亵、侮辱等行为的,可选择较高的量刑起点。(2) 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除上述已论述的以外,应考虑是否采用暴力,奸淫不满十二周岁的女童等量刑起点可相对高一些。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上述情况,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外,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综合上面所说的,强奸罪必要条件就是受害者不是自愿而是他人进行强迫的,只要有这种因素的存在就一定会构成犯罪,从而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按照受害者实际的受害情况来进行确定,从而才可以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罚是什么?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罚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


·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


·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的任务是什么?
      一、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任务是什么? 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 1、支持抗诉; 2、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3、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讯问被告人、讯问应当围绕抗诉理由以及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争议...


·不以犯罪论处和不构成犯罪是否一致?
      不以犯罪论处和不构成犯罪是否一致?不以犯罪论处和不构成犯罪是不一致的,两者在性质当中是完全不同的,不以犯罪论处,主要是因为犯罪未遂,没有一些危害社会的结果产生,所以不以犯罪来进行论处。或者是存在着其他的一些原因,导致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后者的话是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犯...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意杀人属于暴力犯罪之一,此时无论实际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其实都是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当然没有造成对方死亡的话,此时属于未遂犯按照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那通常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故...


·诈骗罪认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无论是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都是在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之上,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在受理之后,会要求被告一方书写辩护词,此时若被告确实有罪,且有意悔改,会书写诈骗罪认罪的辩护词,而不是否定类型的辩护词。 诈骗罪认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


·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
      单从字面上理解无期徒刑的话,相信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指犯罪分子需要在监狱里面呆上一辈子。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也是有机会得到减刑、假释的。关于无期徒刑刑期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 无期徒刑,...


·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拘役与拘留虽然只有一词之差,但这二者代表的含义却是完全不同的。在刑事诉讼中,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而拘留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法官在对罪犯判处拘役刑之后,需要实际到某处执行。那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拘役,是由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