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分包的规定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分包的规定有哪些?《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建筑工程分包的条件是什么?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综上所述,分包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当初签承包合同的时候,发包方跟承包方约定的就是所有的工程由承包方完成,禁止分包,那承包方就不能随便分包,由于承包方的分包行为,给发包方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可以吊销承包方的资质证书。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一、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对于大多数的女性职工来说,结婚生孩子以后,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将孩子暂时有家里面的老人来抚养。但是也并不排除有一些结婚以后,完全就将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了家庭。因此有一部分女性在离婚的时候考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时没工作争抚养权是否有影响?...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想要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诉讼时效都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一样,那么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


·一、劳务工是不是随时可辞职的?
      一、劳务工是不是随时可辞职的?不可以随时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


·比较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有哪些不同
      比较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有哪些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不能仲裁主要是看双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而且约定的事项又属于可以申请仲裁的范围,那么就可以仲裁。建设工程合同在约定仲裁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内容:第一,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仲裁条款是指直接...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发出通知,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下面就是一篇相关案例。那么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赔偿案例?让我们通过这篇案例学习下相关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赔偿...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固定劳动合同里面需要填写用工时间,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这个时间怎么填写,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是可以约定的,既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