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方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方面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2、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专利保护期届满可以重新申请在保护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2、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是一国法律对专利权人的权益所作出的保护,但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它不同于有形的财产,因而在界定其保护范围上就显不易。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什么才是商标侵权
      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第52条有下列...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申请的专利一般分为三个种类,而针对这三个种类的不同,对于这三个种类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保护期限最长的种类为20年,其中也有一些情况会导致保护期终止。二、专利保护的期限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哪些是一样的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哪些是一样的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没有具体的标准数额;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


·国外商标不同类被抢注怎么办?
      国外商标不同类被抢注怎么办?在现代社会中,这类事件可谓是层出不穷呀,而这类情况之所以频频发生,首先是由于一些企业觉得有利可图,毕竟抢注他人的商标后就可以直接利用其良好的商标信誉来开拓属于自己的市场,又或者是可以高价出售给他人,以获得高额的转让费;其次是因为抢注商标几乎没有违法成本...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的是哪些
      中国专利法不授予的是哪些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25年吗?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25年吗?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1991年出台的旧条例作了重要修改。原条例规定的软件保护期为25年,可以申请续展25年,最长不超过50年,新条例把软件著作权分为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种。新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


·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是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是什么意思?1、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法》第23条、第24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3条对此作了规定。2、注册商标的变更根据,《商标法》第15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0...


·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一、自己如何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