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中的价格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协议中的价格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合法吗?1、协议中的价格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一般是不合法的,提出是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股份公司,股票存在一个相对客观而由证券本身确定的价格,在投资学上称作“内在价值”。股票内在价值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较为简洁有效的方法是市盈率法,即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的净利润乘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计算确定。2、理论上讲,不论是按照何种定价方式计算,在同一时点同一股东持有的股权应当是等价的,之所以有不同的定价结果,必然是股权本身价值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在股权转让自由的原则之下,是否允许股权同次转让不同定价,关键看是否会损害相关各方的利益。首先考虑公司本身,股权转让是股东间的行为,股权价款的高与低对公司自身资产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次考虑其他股东,由于公司法赋予了其他股东对于股权向外部人转让时的否决权以及法定优先购买权,因此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形《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虽然股权在购买后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但是并不是说股东可以随意转让股权,即使是满足转让条件之后,也还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去确定转让价格,若是最后协商确定的价格明显偏低,此时转让可能会无效。



·旅游股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标准是多少
      旅游股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标准是多少 一、旅游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多少? 旅游股权投资公司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公司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公司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者...


·优先股东特有权利有哪些
      优先股东特有权利有哪些?优先股东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利,原始股东和后面加入的股东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有什么特殊权利的话要以公司章程为准,并且也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权利一般包括: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想要成立一家公司,登记注册肯定是少不了的。可是很多人对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却不了解,在注册公司时,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一、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资金投入瑕疵有哪些?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临时股东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临时股东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1、股东会会议通知。2、董事会工作报告。3、监事会工作报告。4、财务...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2、入股方式要搞明...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一、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从法律上来说,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以后,不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了,如果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因为三证合一相当于已经办过了)因此,如果不需要使用发票的...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某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公司的种类有许多的,各大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公司的规模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会有法人的,很多人想要知道分公司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法人责任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合伙公司法与我国的公司法的主要联系区别是什么?
      合伙公司法与我国的公司法的主要联系区别是什么开办一家公司,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想要创办公司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通过与其他人共同创办一家公司。由于创办公司的时候是和他人一同合伙开办的,所以说公司在进的时候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其他人的利益,与此同时,我国的合伙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