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具体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强奸罪具体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 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 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二、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插入行为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 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 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 器与幼女的生殖 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随着国家集权的加强,强奸开始作为一种侵犯公共道德秩序尤其是性自由的犯罪被国家提起公诉,总体上看这种由国家出面追究强奸者刑事责任的做法是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益的,也有利于打击这种性暴力犯罪。



·斡旋受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受贿罪是我国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受贿罪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受贿,由于受贿的方式不同,受贿罪又分为了几种类型。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斡旋受贿罪。下面就将为您介绍一下斡旋受贿罪司法解释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斡旋受贿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


·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也为了使得社会经济秩序得到维护,在民事主体实施了犯罪或者是违法行为之后,会对其进行处罚,对于那些不履行既定的处罚,构成了拒执罪的行为,会根据其具体情形,再进行处罚,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出...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谁侦查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谁侦查 检察院批捕后,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同时,并未要求移送前征得自诉人同意。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自诉人不愿法院将自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此,有的法院事前并未征求自诉人的意见,依职权直接...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


·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异同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异同 相同之处: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的范畴,都是为了保证实体法律关系的实现而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因此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形式上有许多相同之处。 不同之处: 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多少金额算诈骗罪 如何认定诈骗罪行为
      诈骗行为可以说是现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了,尤其是现在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那些利用网络、电信实施诈骗的情况更多。不过要注意一点,有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诈骗罪,这还要结合实际的数额才行。那一般多少金额算诈骗罪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多少金额算诈骗罪 根据《最...


·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对证人称之为询问,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话应该是称之为讯问的。结合案情的需要有的时候可能公安机关是必须要询问未成年人的,因为可能为成年人提供的相关证言对于整个案件是非常关键的线索。但由于当事人处于未成年,因此工作人员必须要遵守我国刑诉法未成年询问的相关规定。 一、刑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事认定 1、行为人主观过失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 首先,应该是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国家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反...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


·缓刑考验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
      缓刑考验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一、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