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在我们国家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予以确定之后还可以进行变更的。这是需要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条件,也就是对方存在着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说继续跟随对方生活,将会严重损害孩子健康成长。


·婚前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一、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以上规定可知,祖孙之间...


·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此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然后就可以启动二审程序,一般二审都是采取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中也对二审审限作出了要求,那一般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


·怎么认定重婚行为,如何收集重婚罪证据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接下来,我们就了解一下就进该怎么认定重婚行为吧。 一、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理由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等一系列的原因,最后通过离婚来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之后,就伴随着财产的分割,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还要面临这抚养权的问题。离婚之后,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经过一段时间,因为一些情况,觉得对孩子有亏欠,希望法院能够变更抚养权,自己能狗给予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子女...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一、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但此时的子女一般是指未成年子女,毕竟此时子女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但在夫妻离婚的之后,可能会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不付...


·打离婚官司必需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往往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此时也就只能选择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少当事人都会请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打离婚官司必需请律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此处涉及第三人财产的另案处理与一方当事人隐藏、...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


·三胎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三胎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