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关系中借条有找不到了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务关系中借条有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债务关系中借条有找不到了怎么办?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补签借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了,借钱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条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找不到借条不等于债务关系就自动终止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务人仍然需要还钱,如果债务人以没有借条为由拒绝还钱的,债权人肯定得自行收集其他的证据,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材料,肯定是不能起诉要债的,因为起诉了,结果也是败诉。


·拖欠货款属于诈骗吗,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相应的个人需要进行经济活动时,一般会选择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拖欠贷款在我国的法律中不算诈骗,这类行为属于经济纠纷。下面我们就拖欠货款属于诈骗吗,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一般不算诈骗,属于经济纠纷。 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


·要退回股东投资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要退回股东投资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一、要退回股东投资款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面值发...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具有效力?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否具有效力? 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员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写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的,借条是否需要证人由借款事实的当事人自由决定,不是必须提供证人的,没有见证人也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借条不需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有证人,更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


·没有还清的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
      没有还清的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没有还清的债权能部分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相关法...


·丈夫欠款不还成为被执行人, 能否直接冻结其妻子账户存款?
      关于丈夫欠款不还成为被执行人,能否直接冻结其妻子账户存款,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对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应以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份额为限。但对于被执行人配偶单方名下以及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


·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
      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的,还部分款项的情况下,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往往都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因此很多人就很关心,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由的我们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你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的相关内容。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这些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等。 相对于企业债券而言,金融债券的监管较为严格。以财务公司为例,银监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