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还款日期借条担保人保证时效是多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方要求还款之日起6个月。另有约定除外。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偿还;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找债务人偿还,从债权人要求偿还开始,债权的诉讼时效开始从此计算两年,债权的担保期间也从此计算,如果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担保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对担保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担保。《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法律规定,债务关系之间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借条或者借款合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有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一旦债务人员拒绝偿还债务时,应该由债务中的担保人员偿还相应的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 1、“小公募”全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全称只有两个字之差。在发行方式上,小公募与现在协会中票、企业债相同,结合交易所债券质押库的优势,将是交易所的主流交易债券品种。 2、适用投资者:合格投资者。主要...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1、应当以生前财产偿还信用卡欠款。如果属于意外死亡,能够取得相应赔偿和补偿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可以作为信用卡欠款还款途径。2、信用卡消费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当以家庭共同财产予以偿还,不足以偿还的,配偶有还款的义务。3、对于信用卡债...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为。在出于某种原因,想转让公司债券的行为是否被许可呢。如果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该按照怎样的流程进行转让呢? 一、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 ...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通知他也不来办怎么办?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被告无故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会发给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就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 一、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


·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无论是生意场上,还是邻里、朋友、亲戚之间,借款是经常发生的。一般情况是你来我往,您和气生财,却也有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耍赖不还。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下面,网站的我们为你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当欠款要不回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


·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 行为。 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二、债的...


·打债务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
      打债务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在因债务人没有按时还债,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时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中,诉讼是最有效的方式。诉讼也就是打官司,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债务官司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债...


·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是否能够胜诉?
      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是否能够胜诉?损害之债诉讼时效届满是不能够胜诉。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


·哪些债务不能抵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哪些债务不能抵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一、哪些债务不能抵销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具有特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