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工程概况:指工程的地点、内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性质、定额工期总天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等;

3.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4.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5.图纸的提供,指提供图纸日期、套数、保密要求、费用的承担等;

6.甲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委任书;监理总工程师等;

7.乙方住工地代表,任命书等;

8.甲方的工作,如施工条件(水、电、电讯成份的时、要求,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时间等)

9.乙方的工作,如:提供施工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保卫要求,向甲方提供办公、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交通、噪音管理,工程成品、古树、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费用承担,施工现场卫生要求等;

10.进度计划,如乙方提供施工的组织计划、进度时间,甲方监理确认时间等;

11.延期开工,推迟开工的原因、日期、顺延的时间等;

12.暂停施工,暂停的时间、原因、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等;

13.工程的延误,指工程量变化、设计的变更、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

14.工程提前,比定额总天数提前××天,采取赶工增加的经济支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每提前竣工一天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等;

15.质量检查和返工,返工的原因、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16.工程质量,约定的质量等级、违约责任等;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的部位、时间、内容、继续施工条件等;

18.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试车的内容、时间、地点,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双方的责任、费用的承担等;

19.验收和重新检验,参加验收的人员、验收工期、费用的承担、造成损失的赔偿等;

20.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什么情况下工程造价可调整;

21.预付工程款,时间、比例等;

22.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甲、乙双方核实工程量报告的时间要求;

2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支付的时间、方式、违约责任;

2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设备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到货地点、费用的承担、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等;

25.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采购的名称、规格、型号、合格证明、甲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质量不合格的解决办法、费用及损失的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等;

26.设计的变更,设计变更的提出、费用的承担、工期的顺延等;

27.确定变更价款, 变更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顺延等;

28.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验收的时间、达不到要求工程应顺延等;

29.竣工结算,乙方提供结算报告、尾款的支付、工程的保修期等;

30.保修,应签订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

31.争议的解决方式;

32.违约责任;

33.索赔,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进行索赔;

34.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对安全的责任、事故费用的承担等;

35.地下障碍和文物的处理,影响施工费用的承担;

36.工程的分包,发包责任的承担、发包的结算等;

37.不可抗力;

38.保险(如有时),保险的内容、金额、费用承担等;

39.工程停建或缓建,原因、费用的承担等;

40.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期限;

41.合同份数。


·道路竣工验收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需要的资料是:一、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三、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四、竣工图。《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在一些技术性或者体力型的劳动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身患职业病的情形有不少。在发现身患职业病或者遭遇了工伤事故后,职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呢?在申请工伤认定后,有关机构会做出工伤认定结论。不过,劳动者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都能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但目前在广东省内却出现了...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一、拆迁纠纷存在的主要原因 1、当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通货膨胀与日俱增,建房的成本也在每年递增,而且征地开发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所当然的也会水涨船高,综合各方面的因素...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这时候,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劳动关系终止的含义 劳动...


·劳动纠纷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一、工伤赔偿是按平均工资计算吗? 工伤赔偿不是按平均工资计算,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合理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合理吗?是否合理应当根据双方协商处理的情况而定,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在家办公可以减半支付的...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补偿
      非因本人原因变更劳动关系补偿 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如不按规定补偿 劳动仲裁时双倍补偿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