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一、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不一定算立功,具体的情形如下:

1、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与本人为同一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立功。

2、检举揭发同案犯另犯罪行的,可以认定为立功。

3、犯罪分子在供述了与同案犯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后,又协助司法机关将同案抓获归案的,可以认定为立功。

4、犯罪分子被追诉后向司法机关供述了同案犯共同参与犯罪的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将其他同案犯抓获归案,虽后来该犯罪分子逃避审判,但其协助司法机关将同案犯抓获的行为仍应认定为立功。

5、立功信息来源属于买来的,即“买功行为”,不宜认定为立功。

法律依据:

1、《刑法》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第六条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怎样处罚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按以下不同情形分别予以从宽处罚:

1、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所说的“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一般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的案件属于一般案件等等。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里所说的“重大立功”,是指经犯罪分子揭发并查证属实的他人罪行属于重大罪行;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并据以侦破了重大案件,等等。

属于重大立功的具体情形有: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辑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

附带指出,前面所说的“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重大罪行”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等情况。

3、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少刑事犯罪活动之中都有多人参与,为了减轻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负担,立法机关在制定刑事法律规范时,拟定并确定了公民举报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等的规定。犯罪分子若是举报同案犯满足立功条件的,有可能可以得到减刑处理。


·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批捕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批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而检察机关一般是会批准的。批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


·诈骗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诈骗行为,如果经过认定确认构成犯罪的话,那之后自然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对诈骗罪从轻处罚,不过此时也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诈骗罪从轻处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犯本罪的,处...


·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还可以执行吗?
      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还可以执行吗?行政拘留2年未执行的,不可以再次执行,但按照相关规定,被处罚人因故暂缓执行,待暂缓原因消失后应当收押执行。这属于执法程序度上的瑕庇。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年后,再要求被处罚人执行,可以程序瑕庇来对抗。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最低判几个月(一),刑事案件最低可以叛多长时间 ,最少。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短是拘役,拘役是一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最长是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


·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有见到过,我国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讯问证人的时候都会做笔录的。包括律师在必要的时候,都需要有笔录在案。当然,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的,阅卷笔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一、受贿罪阅卷笔录是...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话,则同时还会有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要是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那么才是成功的缓刑。实践中,有的人的缓刑期间可能需要外出,如外出打工、学习等等。那么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根据《刑法》第七...


·检察院逮捕后会判刑吗
      批准逮捕是指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的请求。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确定需要逮捕的话要批准发布逮捕书,然后报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批。人民检察院判定需要逮捕则逮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提出逮捕书,人民检察院审批发布逮捕书,在审批时可询问证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同时检察院可以与...


·触犯抢夺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触犯抢夺罪可以判缓刑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繁盛,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即遂,就不...


·刑事诉讼法当事人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会涉及到很多人,包括当事人、嫌疑人等等,而当事人一般是与案件相关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他包括一些种类,也有不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责任,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给您讲一下刑事诉讼法当事人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当事人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