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怎样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等。不同项目的赔偿,按照其对应的赔偿标准计算。

1、医疗费计算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2、康复费计算标准: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标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护理费分两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

(一)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只有在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遭受非本人主要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的工伤赔偿应当由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这种情况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那么可能就有些人想要提出疑问,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误工费,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


·醉酒驾驶交通法是如何规定的
      醉酒驾驶交通法是如何规定的醉酒驾车这肯定是违背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我国公民基本上都知道醉驾违法,只不过对于相关具体的处罚制度不是特别了解。比如说在生活当中就有人咨询过关于,醉酒驾驶交通法是如何规定的?醉驾除了违反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违反了我国刑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有误工的说法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当中是有关于误工费的说法的,只要交通事故确实给受害者造成了损伤,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损失都应该由肇事者...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再怎么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主动离职的话提交的
      再怎么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主动离职的话提交的是离职申请书吧,到最后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当中会明确约定双方是属于协商的状况下才结束劳动关系,因此我们向公司提交的是辞职报告,而公司要给我们出具的应该是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主...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一、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


·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
      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车一族是越来越多,对于商业车险,大部分车主都不大陌生。人们购买新车后,除了及时购买交强险外,还要到保险公司为爱车上一些商业车险,这样今后发生事故就可以得到赔偿。那么购买商业车险即时生效么?下面我们给广大车主普及下这个知识。一、购买商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这是很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急于了解的问题,担心自己错过了法律规定的鉴定时间,就无法得到鉴定结果,也就不能向肇事者追究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告诉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法律规定没检车交强险赔偿吗?
       没检车交强险赔偿吗?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车辆没有年检出事故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不赔。 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